這個月的重點工作之一是撰寫「研撰計畫書」。
我的論文題目目前訂為「最高行政法院調查範圍之研究-以行政訴訟法第251條第2項為中心」,如果我想在明年暑假前畢業,就必須在11月15日之前獲得指導教授認可送出研撰計畫書,並系所審查通過後才有可能。
其實我心目中雖有想找的指導教授,但還沒正式去拜訪確認,想說等研撰計畫書完成初稿後再去找會比較有意義。
剛剛甫完成「研究動機與目的」,檔案如下方連結,也歡迎不吝提供指導意見: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0B7KvNV5Q4QV9T2dpTDU1dkFiaU0/view?usp=sharing
其實如果真的來不及,延個半年完成碩士論文也沒什麼,但總是希望能盡早畢業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