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1月12日 星期六

電影觀後心得-十二公民

最近因緣際會在YouTube頻道看到一部大陸電影「十二公民」,點閱看畢後,頗有感觸。
首先說明為何會點閱這部名稱及卡司沒有很吸引人(至少不吸引我)影片。
之前在許惠峰教授的課堂上,他曾說當學生時看過一部很吸引人的法律電影「十二怒漢」,我回家後立馬搜尋,才知道居然是部黑白的老老...老電影,而且網路上找不到清晰且有中文字幕的版本,這事就擱下了,但片名在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。
所以前幾天看到這部大陸電影「十二公民」時,第一反應以為就是「十二怒漢」,雖然馬上發現並不一樣,但內容也是談法律,所以就好奇點閱了。不看還好,一看就停不下來,覺得真是部好片子。故事內容我這裡就不說了,有興趣的網友自己去看才有樂趣呀!
看完後我有幾點感想:
1. 很驚訝大陸能拍出這樣高法律水準的電影。雖然很多人都說大陸一黨專政、不民主、司法制度與素養落後,我想這有可能是真的,但是這部電影顯示,還是有人有很高的法學素養,只要有這些種子在,未來大陸法治的發展仍有讓人敬重的可能。
2. 近年法學的熱門發展領域多集中於智財、商業、金融、網路、工程等,但傳統的民刑法在實務上,仍有很多值得細心推敲之處。
3. 現在人工智能的發展一日千里,網路上也出現了AI律師、AI法官等相關研究的新聞。我是覺得,或許有些判別準則較為明確、可量化、法規搜尋的部份,AI可以取代人類;但在像本案這樣的民刑事案件,我想AI要全面替代人類,大概還有很長的路要走。
4. 人在做判斷決策時,無論如何都會受到自身背景經驗的影響。比方說,片中某陪審員認為「老者證人被人忽視一輩子,為了獲得重視,一定要說些什麼」,這就是我沒有想到的點。由此也顯示陪審團的優點,透過不同的背景經驗,彼此互補驗證思考有無盲點。
5. 陪審團要有功能,還是在於討論時要把真心話說出來,不要迴避衝突,透過建設性的辯論,真相(或至少接近真相)才有可能愈辯愈明。

2016年11月2日 星期三

兩岸商事法專題學期報告-兩岸公司法之監察人(監事/監事會)職權比較

這學期選修了許惠峰教授開設的「兩岸商事法專題」,收穫很多。
其實商事法的領域很大,一個學期不可能包山包海各領域都觸及,
因此許老師是以商事法中最重要、最根本的公司法為上課主軸,
並設定了數個公司法中的主題,由同學就該主題進行兩岸比較。

我選的題目是「兩岸公司法之監察人(監事/監事會) 職權比較」,
個人在製作這個報告時,主要的參考文獻是現任僑光科大校長楊敏華以前的一篇文章:
「楊敏華,兩岸公司法—監事會與監察人職權之比較,全國律師,第8卷,第11期,頁71-80,2004年11月號」。

該文寫得很好,不過由於從2004年迄今兩岸的公司法都經過數次修正,
特別是大陸公司法,現在的內容與當年已經相差很多了,
所以我還是花了很多時間重新比對研究,也從中衍生出一些自己的看法。

做完這個報告其實感慨很多,感覺大陸公司法進步蠻快的,
很多當年楊校長文中指出的缺點與建議,現在都已參採修正了,
我們的法制研究也要持續加油!

我的簡報檔可於下列網址下載,也請先進不吝指教!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open?id=0B7KvNV5Q4QV9U0ZqWUcwTWg2RDA